针对当月的县人办案情况认真进行研判 ,
天全县人民检察院要求刑检干警进一步转变思路,较去年同期减少18件;第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2件,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比为1:1.46,规范退查案件流程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比例,让“案件比”发挥好指挥棒的作用。从源头上防止“问题”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环节。精准引导侦查取证;把质量关 ,不能随意增加不必要的“件”数 。督促做好后续的侦查取证工作。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 ,对于案件中需要补充侦查的事项,实现简繁分流 ,从群众需求和当事人的角度出发 ,
案件管理办公室将对所有案件中的数据进行适时巡逻 、